想在农村建房子,首先要有自己的宅基地。稍微有点了解的就会知道,宅基地并不是人人都有。
按照现实的情况,农村严格实施“一户一宅”政策,如果自家没宅基地,也不能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到宅基地,想回到农村建造房屋,只能通过合法的方式,在村集体内部通过购买一块本村的宅基地建房。甚至即便是本村人,户口不在本村,也是无法获得宅基地购买资格的。

开始建房前,除了要遵循宅基地政策获得地块,还有通过申请审批获得建房资格。申请宅基地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3点:
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 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有宅基地申请资格并申请到宅基地,获得房屋建设批准资格后,才能进行房屋建设,房屋建设也需要走相应的审批流程。

申请建房要走什么流程?申请事项归哪个部门管?如果你有在乡村建房的计划,建房前,这些规定和流程要先知道。
在农村建房,农户需要先向村集体提出建房申请,在获得当地乡政府的许可后,由县政府审批。建房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怎么通过审批拿到建房资格?
还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建房也有诸多限制条件,遇到下面这些情况,建房审批就要依据实际条件来看是否能通过审批。
当申请人的建房申请最基本的条件不符合标准时,建房申请则不会予以通过,例如:
①已满足一户一宅原则;
②已有将原有宅基地出租、转让等交易行为,想再次申请宅基地建房;
③建房申请人并非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④早期违法建房被结案处理的农户再次申请宅基地建房等情况。
建房申请不通过也可能是一些外在条件的影响,比如:
①建房申请书上注明的信息不清晰;
①建房申请书上注明的信息不清晰;
②申请建造的房屋面积和层高严重超标;
③想要将房屋建在非规划区域;
④想要将宅基地改变土地性质等的建房申请。
只要最基本的要求达标,这些存在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只需要将建房申请书上的内容改成合乎建房规范的建房申请,那么建房申请一般会被审批通过,但在实际建房时要严格按照审批进行建房,以免建房后出现问题。
当申请人的建房申请最基本的条件符合政策规划时,其建房申请不被通过很有可能是因为当地村委会无故不予批准导致的,针对这种情况而言,申请人先请本村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进行村民会议,会议主要讨论是否准予建房。
会议上一半或以上村民同意申请人建房,申请人则可以到乡政府申请建房,若是村委会还不同意建房申请,那么申请人可以向乡政府进行申诉或控告。当然,若是申请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户口迁出村集体的情况,也是不予通过的。